各乡镇党委,各园区(街道)党工委,市委各部委办局,市各委办局(公司)党组(党委、支部),各人民团体党组(支部),驻邮各单位党组(党委、支部),各参创单位:
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,定于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开展2017—2018年度高邮市、扬州市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(社区)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村镇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凡按照《扬州市文明创建管理办法》和《扬州市文明单位(社区)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(2018年版)》标准要求,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认真完成市文明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,通过自查认为达到高邮市、扬州市文明先进标准的行业、单位(社区)、校园、村镇的,可申报对应的文明先进。其中,申报扬州市文明单位(校园)的,“江苏文明单位”在线平台必须正常运行。
高邮市文明单位(社区)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,参照《扬州市文明单位(社区)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(2018年版)》标准要求。
(一)2017年1月1日以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高邮市、扬州市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(社区):
1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、违法犯罪被查处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(含)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(含)以上处分,或被追究刑事责任;
2、领导班子成员两名(含)以上严重违纪、违法犯罪被查处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(含)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(含)以上处分,或被追究刑事责任;
3、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;
4、单位或单位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“黑名单”;
5、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事故;
6、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,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“黄赌毒”案件、邪教、非法宗教活动,发生严重道德失范、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;
7、创建工作滑坡严重,失去示范引领作用;
8、发生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、扰民行为等问题。
(二)2017年1月1日以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高邮市、扬州市文明校园:
1、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、违法事件;
2、有重大劳资纠纷、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、重大不诚信事件;
3、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、重大消防责任事故、重大食物中毒事件;
4、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;
5、有严重违规办学(办班)、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。
(三)2017年1月1日以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高邮市、扬州市文明村镇:
1、乡镇党政领导班子、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;
2、发生重大刑事案件;
3、发生重大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环境污染事故;
4、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;
5、违反国家退耕还林、退耕还草、退耕还湿政策或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;
6、发生影响恶劣的“黄赌毒”案件,邪教、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他事件。
二、申报步骤
1、各乡镇、园区向市文明办提交书面申报请示,于12月5日前将申报请示、汇总名单、各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(附后)、各申报单位2017—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(3000字以内)报市文明办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2、市直、驻邮各单位原则上按党政隶属关系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于12月5日前向市文明办报送申报请示、汇总名单、各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(附后)、各申报单位2017—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(3000字以内)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3、联系人:韩永平,84686311、85086312,邮箱:gywmb2017@163.com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各乡镇园区、各行业(系统)主管部门在新申报单位名单前以★号标注,汇总名单请按照文明单位(校园、社区)、文明村镇的顺序进行。
2、各申报单位要使用全称,需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。
3、市直相关行业如申报高邮市文明行业,需注明行业中所包含的下一级单位名单,且下一级单位中70%申报并创成市级文明单位。
4、各乡镇园区、各行业(系统)要积极引导各类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,拓展创建工作领域,提高创建工作水平。
5、各乡镇园区、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扬州市文明先进的,未开通“江苏文明单位在线”的申报单位,要出具开通“江苏文明单位在线”请示,市文明办统一汇总,并报扬州市文明办开通。
6、各申报单位要在单位宣传栏、办事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申报文明先进公示,公布监督电话(单位电话:XX和市文明办电话:84686311、85086312),主动接受干部群众、媒体舆论等社会监督。
7、市文明办将组织人员,对照《扬州市文明单位(社区、校园)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(2018年版)》标准,采用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三种方式进行测评,择优表彰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各乡镇园区、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,把本次申报评选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重要抓手,摆上工作日程,切实抓紧抓好。
2、良性竞争,动态管理。各乡镇园区、各部门单位要严把推荐关,引入竞争机制,不搞终身制,做到能上能下。各乡镇园区、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听取社会群众、媒体舆论等各方面意见,对文明创建工作不实、示范性不强、特色不明显的单位本年度不予推荐表彰。
3、坚持标准,严格纪律。要严格按照标准,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、创建成绩突出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;要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于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申报资格,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,追究相关责任。
附件:1、2017—2018年度高邮市文明先进申报表
2、2017—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先进申报表
高邮市文明办
2018年11月23日
附件1
2017—2018年度高邮市文明先进申报表
单位名称 (全称) |
(盖章) |
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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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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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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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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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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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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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员工数或 常驻人口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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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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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类别 (新申报的加“★”标注) |
(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(校园、社区)、文明村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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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主要情况 |
是否上届市级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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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2015-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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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2013-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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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以上 主要荣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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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工作概况 |
(文明创建特色工作300字左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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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(园区)或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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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文明办初审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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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2017—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先进申报表
单位名称 (全称) |
(盖章) |
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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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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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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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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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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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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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员工数或 常驻人口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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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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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类别 (新申报的加“★”标注) |
(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(校园、社区)、文明村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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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主要情况 |
是否上届县(市、区)级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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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2015-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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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2013-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文明先进 |
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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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以上 主要荣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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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 工作概况 |
(文明创建特色工作300字左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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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、区)文明委或主管部门推荐 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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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文明办初审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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